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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
我单位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区化子坪镇伴生气综合处理一号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化子坪镇贺庄村
建设概况:本项目建设一套石油伴生气处理系统,设置混经及
LNG撬装设备一套,开展伴生气回收处理工作,实际伴生气处理规
模为6万Nm3/d。
我单位公开**区化子坪镇伴生气综合处理一号站项目
竣工时间为:2025年5月1日。
调试时间为:2025年5月2日-2025年9月1日。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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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