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职工食堂委托管理服务(第二次) ,比选单位为****,委托的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决定采用最高价成交法的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比选事项如下:
3、承包方式:
(2)成交方式:承包报价最高的承包人为成交人。
(3)最低限价:管理费发包价为800元/月,承包人报价不得低于此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4、比选申请人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比选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⑵比选申请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比选申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⑷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该单位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⑸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该单位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⑹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⑺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5、报名时间: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8日每天9:00~12:00时,15:00~17:30时 (**时间,下同)。到 ****--**县将军大道漳江核苑24号店面购买比选文件等材料。
6、比选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文件应于2025年8月11日10:30时之前提交到**县将军大道漳江核苑24号店面,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7、比选时间:2025年8月11日10:30时
8、比选地点: **县将军大道漳江核苑24号店面。
9、比选申请人对本次比选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规定时间之前,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与代理机构联系。
10、以上如有变更, ****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请比选申请人关注。
11、联系方式
比选人(公章):****
地址:**县莆美镇宝龙路6号
联系人:林先生
地址:**县将军大道漳江核苑24号店面
联系人:小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