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邮件处理中心工程配电系统增容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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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工程配电系统增容项目】变更公告
2025-08-05

****中心工程配电系统增容项目变更公告

****受****的委托,于2025年8月5日发布了“****中心工程配电系统增容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现对原招标公告中的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变更为:

“3.2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能源局****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原招标公告中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0万元的高(或低)压配电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或者竣工验收相关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或盖章认可)。

变更为:

“3.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0万元的高(或低)压配电工程的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或者竣工验收相关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或盖章认可)。”

3、删除原招标公告中第2.7条 采购内容中:备注第(4)点本项目需由中标单位办理供电答复单。

其余内容无变化。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4楼)

联 系 人:戴先生、桂女士、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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