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光曜致新思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份额的公告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光曜致新思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61.32万元合伙份额(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转让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 序号 |
资产名称 |
普通合伙人 |
终端持有资产 |
| 1 |
**光曜致新思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61.32万元份额 |
光慧东智(杭****公司 |
**光曜致新思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东豫思冠****公司(以下简称“东豫公司”)100%股权。 东豫****集团有限公司29250万元本金及利息、迟延履行金。截至2025年7月20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本金29250万元,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50619.74万元。债权担保措施为**省****公司以其名下共计1,722.39吨国字九号半成品酒提供抵押担保;民峰实业以其位于**区泗泾镇望东北路1号1、2、3、5、9、10、11、12、13、15、16、17幢房屋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宋河酒业、朱文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标的资产公告清单如下:
特别提示:
1.****公司13,561.32万元应收账款认缴出资标的资产( 该应收账款****集团有限公司15000万元债权本金产生的部分重组收益、违约金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等产生,应收账款债权对应抵押物为民峰实业以其位于**区泗泾镇望东北路1号1、2、3、5、9、10、11、12、13、15、16、17幢房屋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即买受人最终竞得资产。
2.****公司对**光曜致新思冠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的应收账款即13,561.32万元外,****公司仍有应付账款。待**市**区泗泾镇的抵押物处置后,东豫公司将平价****集团有限公司等剩余债权,剩余债权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剩余债权为:29,25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以**市**区泗泾镇抵押物处置后计算为准),担保措施为**省****公司以其名下共计1,722.39吨国字九号半成品酒提供抵押担保,**省****公司、朱文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标的资产有限合伙份额全部转让时,普通合伙人份额一并无偿转让。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公司对外网站http://sales.****.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异议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欢****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联系人:朱先生 陈先生
电话:0371-****5456、0371-****8872
地址:**市农业路东26号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7784(中国******公司纪检部门)
0371-****4715****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监管局 电话:0371-****9635
****总局**监管局 电话:0371-****2000
特别声明: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7月20日。上述标的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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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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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