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智能医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办法(第一批)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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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 实施办法(第一批)

为确保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版)》(成中医研究生〔2022〕13号 )和《****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报考****202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提交材料合格的考生(第一批)(附件1)。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计划人数

招生专业:中医药人工智能

招生代码:1005J1

招生人数:1人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5年3月6日上午9点30分

地点:****大学**校区弘景楼4号楼206

(若有复试时间与地点有变动,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

2.缴纳复试费:请复试面试前缴纳复试费,缴纳流程详见附件2,复试时需提供缴费支付凭证。

3.提交报考资料:请考生按照目录顺序要求整理纸质版报考材料,****学院。

四、考核内容与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学院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考生总成绩=导师审核成绩*50%+学院复试成绩*50%。

1.导师审核成绩

每位具有招生指标的导师根据报考自己的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硕士学位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提交的科研计划书等情况,给出导师审核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学院复试环节)。

2.学院复试成绩

学院复试成绩由成果成绩与复试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两者权重占比为2:3。

(1)成果成绩:总分为100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均有基础分60分;用于资格审核的成果按照加分细则累计加分,满分为100分,最终成果成绩为基础分+累积加分项×40%。

所有材料取得时间限定为2020年1月1日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材料均需提供各类材料原件。标书代写

①SCI论文:考生第一作者论文(不含共同作者),按“基础分×影响因子×文章类型”计得分。基础分按照发表当年中科院分区,一区10分,二区8分,三区6分,四区4分;文章类型系数以article为1,review为0.5计算。

②中文论文:考生第一作者论文(不含共同作者),按北大中文核心计4分/篇,T1期刊计5分/篇,CSCD计6分/篇。**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均以论文见刊当年目录为准。

③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授权书上排名前三的均可加分,排名第一加5分;排名第二加3分;排名第三加2分。

④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5分/次。

⑤考生硕士阶段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排名前三的可以加分,同类作品获得不同级别奖励,以最高级奖励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排名

国家级金奖

国家级银奖

国家级铜奖

省级金奖

第一

12

10

8

5

第二

10

8

5

3

第三

8

5

3

1


⑥考生硕士阶段获获“远志杯”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排名第一计5分,排名第二计3分,排名第三计1分。

⑦近五年内主持厅局级课题6分,部省级课题计12分,主持国家级课题计20分。

考生复试考核前需签字确认本人成果成绩。

(2)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100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学术素养、外语水平、培养潜质进行考核,综合评价形成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请考生准备20分钟左右PPT汇报,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阶段学术研究经历、博士就读规划等。

最终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导师审核成绩*50%+成果成绩*20%+复试考核成绩*30%(导师审核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中任一项成绩低于60分均不得录取)

3.复试面试考核组织

****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内容、参考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和录像。

五、录取结果及公示

学院按照考核总成绩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录取工作。学****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考生咨询、申诉

学院纪委对复试及录取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28-****1789,咨询电话028-****9101。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学院纪委反映。

七、录取工作纪律及其它相关安排

1.考核要严格,不能流于形式,体现公平竞争。

2.任何人不能将考生信息、面试内容等相关内容在面试前以任何形式通告或暗示他人。

3.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参与有亲属报考的学科的面试相关工作。

4.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每名录取考生需提交就读确认书和档案。未提交者一律不予录取。

5.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完成,拟录取非应届生2025年6月30日前需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应届生2025年6月30****学校****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并在入学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无法按期办理手续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学校及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第一批)

附件2:缴费流程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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