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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319618H | 建设单位法人:孙权 |
| 柳春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巡镇阳面村 |
| ********煤矿7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巡镇阳面村 |
| 经度:111.22201 纬度: 39.2565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0 |
| 晋环审批函〔2022〕5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81 |
| 168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319618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公司 |
| ****0100MA0KUW8R8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1********426291G | 竣工时间:2025-04-29 |
| 2025-04-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15 |
| 2025-07-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qdhb.****.cn/cms/front/publicityshow/75 |
| 煤炭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煤炭开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70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700万吨/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井工开采:斜井-平硐混合开拓方式,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 | 实际建设情况:井工开采:斜井-平硐混合开拓方式,长壁后退式采煤方法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文物、输水管线、居民点、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项目位于**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水利厅《********煤矿700万吨/年矿井产能提升项目对**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1〕707号)要求,做好泉域保护相关工作。 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矿井****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洒水、选煤厂补充水等,剩余废水用于矸石充填系统注浆充填用水,不外排;矸石充填系统未投运前,剩余废水经深度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含盐量低于1000mg/L后外排。主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利用现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洒水。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承诺于2023年9月前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届时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全部回填井下。矸石井下充填系统未投运前要按照承诺将矸石部分送**县正大****公司、**县晋华****公司综合利用,部分送神华神东电力****公司配比掺烧。****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工业场地供热依托******公司燃气锅炉提供热源,并下供热利用电锅炉。原煤采用筒仓和全封闭储煤场储存,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转载点全封闭。矸石充填系统破碎机处安装微动力袋式除尘系统和干雾抑尘系统,搅拌机上方设置密闭的大断面粉尘沉降室,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充填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原煤出井后,部分送配套的500万吨/年选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的精煤经配套铁路专用线外运,剩余原煤通过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外运洗选。 (五)落实项目“以新带老”环境整改措施。尽快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确保矸石全部综合利用,矿井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做好现有地表沉陷区裂缝、搬迁迹地的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文物、输水管线、居民点、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二)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重视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对断层、陷落柱等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对地下水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供水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对居民正常生活和生产用水造成影响。项目位于**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内,****水利厅《********煤矿700万吨/年矿井产能提升项目对**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1〕707号)要求,做好泉域保护相关工作。 加强了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2025年4****处理站“微砂絮凝沉淀+盘式过滤系统”升级改造为“机械絮凝水平管沉淀+全自动石英砂过滤系统”。增设1座1000m3回用水池,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洒水、选煤厂补充水、场地绿化洒水等,不外排;主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按**汇水面积设置了雨水收集设施对场地雨水进行收集、合理回用。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矸石由自卸汽车经排矸专用道路运输至西石沟矸石处置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处置。因未建设矸石井下充填工程,企业拟建设********煤矿190万吨/年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生态化示范项目,包括设计能力50万t/a煤矸石井下充填项目和设计能力140万t/a煤矸石梯级综合利用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工作,以及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工作。企业承诺2025年年底前完成190万吨/年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生态化示范项目立项、环评等相关审批工作。在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和其他综合利用方式建成前,可采用现状矸石处置方式,逐步进行替换。****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集团****公司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工业场地供热依托******公司燃气锅炉提供热源,并下供热利用电锅炉。原煤采用筒仓和全封闭储煤场储存,产尘点设置喷雾降尘设施。原煤输送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转载点全封闭。原煤出井后,全部送配套的700万吨/年选煤厂进行洗选,洗选后的精煤经配套铁路专用线外运。增设2座洗车平台。 (五)因未建设矸石井下充填工程,企业拟建设********煤矿190万吨/年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生态化示范项目,包括设计能力50万t/a煤矸石井下充填项目和设计能力140万t/a煤矸石梯级综合利用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工作,以及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工作。企业承诺2025年年底前完成190万吨/年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生态化示范项目立项、环评等相关审批工作。在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和其他综合利用方式建成前,可采用现状矸石处置方式,逐步进行替换。矿井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做好现有地表沉陷区裂缝、搬迁迹地的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作。 |
| 1、矸石由自卸汽车经排矸专用道路运输至西石沟矸石处置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处置。因未建设矸石井下充填工程,企业拟建设********煤矿190万吨/年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生态化示范项目,包括设计能力50万t/a煤矸石井下充填项目和设计能力140万t/a煤矸石梯级综合利用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工作,以及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工作。企业承诺2025年年底前完成190万吨/年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生态化示范项目立项、环评等相关审批工作。在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和其他综合利用方式建成前,可采用现状矸石处置方式,逐步进行替换。 2、按**汇水面积设置雨水收集设施6722m3,对场地雨水收集,****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雨水全部回用。 3、****处理站采用1套微砂絮凝沉淀+盘式过滤系统和1套机械絮凝水平管沉淀装置,处理能力200m3/h,矿井水涌水量多时两套系统同时开启,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400m3/h。于2025年4月将“微砂絮凝沉淀+盘式过滤系统”升级改造为“机械絮凝水平管沉淀+全自动石英砂过滤系统”,即采用2套机械絮凝水平管沉淀+石英砂过滤系统,处理能力均为200m3/h,矿井水涌水量多时两套系统同时开启,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400m3/h。增设1000m3回用水池,有利于矿井水处理稳定达标及尾水储存和回用,2024年2月10日煤矿实现了矿井水零外排,于2024年3月23日对矿井水溢流排放口进行了封堵、2024年4月25日完成了专用排放管路拆除,****生态环境局**分局现场核查。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洗煤厂生产补充用水、场地绿化、道路洒水等,不外排。 4、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冲洗,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2023年11月,****委托****编制了《********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2月15****环境局对该应急预案予以备案,备案编号:140930-2023-043-L。经调查,本矿设置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规章制度,并配备了一定应急物资、设施等。****救援队成员和普通员工进行培训、演练。本工程运行以来,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矿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和环境危害事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5.68 | 0 | 50.5 | 35.68 | 0 | 0 | -35.68 | |
| 2.96 | 0 | 22.5 | 2.96 | 0 | 0 | -2.96 | |
| 0.07 | 0 | 0.84 | 0.07 | 0 | 0 | -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 | 2025年4月将“微砂絮凝沉淀+盘式过滤系统”升级改造为“机械絮凝水平管沉淀+全自动石英砂过滤系统”,即采用2套机械絮凝水平管沉淀+石英砂过滤系统,处理能力均为200m3/h,矿井水涌水量多时两套系统同时开启,设计处理能力分别为400m3/h。增设1000m3回用水池,有利于矿井水处理稳定达标及尾水储存和回用,2024年2月10日煤矿实现了矿井水零外排,于2024年3月23日对矿井水溢流排放口进行了封堵、2024年4月25日完成了专用排放管路拆除,****生态环境局**分局现场核查。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洗煤厂生产补充用水、场地绿化、道路洒水等,不外排。 | ****处理站进口、出口分别设1个监测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 |
| 2 | 雨水收集设施 | 《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 | 雨水收集设施总容积6722m3,自动用泵通过钢管****处理站进行处理 | / |
| 1 | 洗车平台 |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 | 增设两座洗车平台,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冲洗,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 | 工业场地厂界进行监测 |
| 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 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 | 对工业场地厂界噪声及环境敏感点阳面村的声环境现状进行了监测 |
| 1 | 分区防控 | 目****处理站****处理站已建设完毕,据现场调查及资料核实,除集水池外所有水池均为地上式,采用相同防渗工艺,池体均为350mm厚强度等级C30混凝土,抗渗等级P6,****处理站防渗要求,根据刘文波、嵇艳玲等《渗透系数与抗渗标号的换算》一文,抗渗标号P6的渗透系数为0.419×10-8cm/s。****处理站池体可满足防渗要求;****处理站处理设施为地上箱式设备,地面为水泥混凝土结构,机修车间及危废间上部基础防渗层为2mm厚**度防腐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下部为水泥混凝土基础层。 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其他位置为简单防渗区,除绿化区外均已完成地面硬化工作,符合简单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场地内各分区防渗均满足防渗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承诺于2023年9月前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届时掘进矸石不出井,洗选矸石全部回填井下。矸石井下充填系统未投运前要按照承诺将矸石部分送**县正大****公司、**县晋华****公司综合利用,部分送神华神东电力****公司配比掺烧。****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矸石由自卸汽车经排矸专用道路运输至西石沟矸石处置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进行处置。因未建设矸石井下充填工程,企业拟建设********煤矿190万吨/年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生态化示范项目,包括设计能力50万t/a煤矸石井下充填项目和设计能力140万t/a煤矸石梯级综合利用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审批工作,以及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工作。企业承诺2025年年底前完成190万吨/年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生态化示范项目立项、环评等相关审批工作。在矸石井下充填系统和其他综合利用方式建成前,可采用现状矸石处置方式,逐步进行替换。****处理站污泥脱水后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处理站污泥掺入洗煤产品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集团****公司处置。 |
|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文物、输水管线、居民点、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文物、输水管线、居民点、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 2023年11月,****委托****编制了《********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12月15****环境局对该应急预案予以备案,备案编号:140930-2023-043-L。经调查,本矿设置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规章制度,并配备了一定应急物资、设施等。****救援队成员和普通员工进行培训、演练。本工程运行以来,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矿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和环境危害事故。 |
| ****煤矿选煤厂(500万吨/年)和******公司选煤厂(400万吨/年),供热依托******公司燃气锅炉、产品煤****电厂二期铁路专用线、矸石处置依托**县正大****公司和**县晋华****公司制砖,依托神华神东电力****公司将矸****公司配比和掺烧原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选****煤矿选煤厂(700万吨/年),供热依托******公司燃气锅炉、产品煤****电厂二期铁路专用线,矸石处置依托西石沟矸石处置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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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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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后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洒水、选煤厂补充水等,剩余废水用于矸石充填系统注浆充填用水,不外排;矸石充填系统未投运前,剩余废水经深度处理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含盐量低于1000mg/L后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2024年2月10日煤矿实现了矿井水零外排,于2024年3月23日对矿井水溢流排放口进行了封堵、2024年4月25日完成了专用排放管路拆除,****生态环境局**分局现场核查。矿井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井下洒水、黄泥灌浆、洗煤厂生产补充用水、场地绿化、道路洒水等,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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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文物、输水管线、居民点、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制定详细的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并开展长期生态跟踪监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农田的保护、修复和补偿工作。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文物、输水管线、居民点、工业场地等保护目标按要求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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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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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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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