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6****采石场建设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74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抚环审﹝2025﹞30号
****采石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批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在**县石文镇三家子村建设“****采石场建设项目”。本项目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服务年限为5.01年。设置采**和工业场地(**;占地面积:3000m2;车间内设置破碎加工、机制砂生产线),****办公室。其余储运、公用工程**、改造或依托现有。
建设规模: 采出20万m3/a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之后加工成建筑用石15万m3/a,机制砂约5万m3/a。
二、依据抚****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采**:**配备洒水车,对采剥、铲装等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抑尘、降尘;临时堆土场采用洒水降尘、播撒草籽方式抑尘;花岗岩原矿石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围挡,内部用苫布覆盖,堆场场地应进行硬化。
工业区:投料粉尘采用喷雾抑尘措施;皮带运输机全封闭;落料口设置喷雾抑尘;装卸料洒水抑尘;制定路面清扫制度,厂内设置洒水车进行洒水抑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清洁,车辆行驶时减速慢行,且必须封盖严密,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机制砂成品和碎石成品存放于成品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围挡,内部用苫布覆盖,堆场场地应进行硬化。破碎及筛分设备封闭,筛分和破碎工序加装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废气经排气筒(DA001;**;高15m)排放。
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及农村地区”排放浓度限值。
运营期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
2.本项目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浓密罐+**池后回用于生产;运输车轮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中,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等措施。
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
4.本项目剥离的表土在临时堆土场暂存,用于后期环境治理、土地复垦;洗砂泥外售综合利用;收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及废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本项目按《**县石文镇下三家子村建筑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治理复垦。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在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和拆除等过程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7.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8.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9.本项目由********分局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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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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