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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部南校门**项目地块位于银水西路以东,龙珠湖公园以西。******局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的征收土地协议,该地块历史使用用途为农用地(水田)和住宅用地。地块总用地面积1543m2(2.3145亩),其中住宅用地20m2(0.03亩)、农用地(水田)1523m2(2.2845)亩。根据汉**2025-11号出让地块建设用地确权审查表,本项目****省政府(2018)政国土字第276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批准征转的国有建设用地。由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前未作土壤调查,目前实际上用地性质已经转变为建设用地(居住用地),故本次调查属于补充调查。该地块使用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教文卫用地。目前地块内原有居民自建房已全部拆除,地块闲置。地块内不存在河流、池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