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宗地号:****)位于**区前海路与荔海二路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为25887.02平方米,****中学原宗地与扩建用地合宗而成。****教育局来文申请办理该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公示如下:
一、指标
1、建筑容积率:规定容积率≤0.96。 2、规定建筑面积:24734平方米。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16983平方米; **规定建筑面积7751平方米,其中: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7751平方米”。
二、总体布局及城市设计要求
1、建筑覆盖率:≤30%。 2、建筑高度:≤24米。3、建筑退红线要求:一级退线≥6米。
三、市政设施要求
1、车辆出入口、人行出入口均为:周边市政道路。2、机动车泊位数:35辆,自行车泊位数:545辆。
四、备注
1、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中学原宗地与扩建用地合宗而成,已建建筑面积16983平方米,**面积7751平方米,总规定建筑面积24734平方米。2、项目扩建用地西北侧涉及现状大鹏LNG管道、现状国家管网成品油管道,最近处距离分别约211米、209米(以上距离可能有偏差,以实际勘察结果为准)。根据《****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径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不建议在长输管道两侧安排可能新增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的项目。若确有建设需求,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并严格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管理局关于邻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委员会关于明确涉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用地方案征求意见工作办理主体的函》以及《****委员会关于涉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用地方案征求意见有关事宜的函》等要求,征求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运营企业意见,并取得油气管道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明确书面同意意见。3、项目扩建用地部分进入轨道9号线二期工程安全保护区1273.66平方米,用地单位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需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4、项目要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5、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6、本项目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原则上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位置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建筑物配建自行车停车位的20%。7、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该用地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做好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并落实有关防灾减灾措施。
五、其他事项告知栏
1、**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2、项目**部分应当按照《**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3、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六、公示地点
(一)******一楼展厅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前海路与荔海二路交汇处西北侧
(三)******局网站
http://pnr.****.cn
(四)******网站
http://pnr.****.cn/ns/
七、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4日止。
八、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8月14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区深南大道10138号******规划科,注明“****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8754。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附件:项目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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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