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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征集**市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建设承建商的公告》相关程序,****于2025年8月5日组织专家组,对报名的承建商材料开展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确定******公司为**市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的承建商。
公示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
联系电话:0459-****707
电子邮箱:****@126.com
联系地址:**市**区政西街1号****104室。
****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