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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规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宗地权属来源进行公告,如对该宗地权属来源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说明异议情况并提供异议依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局111室;
联系方式: 0934-****679。
| 土地使用单位 |
土地 坐落 |
宗地 面积(m2) |
权属四址 |
用途 |
备注 |
| ********管所) |
新集镇新庄行政村新庄自然村 |
145.82 |
北至道路;**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 |
机关团体 |
公告单位:******局
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