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区奎**供水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区奎**供水用地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区焦山**侧、奎**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7.200572°,北纬34.159911°,面积2495m2(约3.74亩)。调查地块2017年前为农田,2017年-至今地块内为闲置空地,部分区域种植有绿化树木。根据《**市****公司****调度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建议及附图》《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部2023年11月),调查地块规划为公用设施用地中的供水用地(1301),同时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此调查地块用地分类为第二类用地。
为了了解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足第二类用地要求,并为转变用地性质提供依据,****受****委托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结果
(1)资料收集:地块2017年前为农田,2017年-至今地块内为闲置空地,部分区域种植有绿化树木,地块内不存在工业企业。
通过收集地块周边的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存在有农田、奎河、焦山河、拦山河、杨山头村、五号排涝站、******公司、**市三森****公司、******公司、**省****公司、**鼎华水****公司、徐****公司、**立****公司、普达特半****公司、联东U谷**高新电子新港产业园(******公司、******公司****公司、**素直****公司、******公司、**漳泽****公司、**中矿大贝克****公司、**市****公司)。
(2)现场踏勘:地块内为闲置空地,部分区域种植有绿化树木,现场无污染痕迹,无异常化学品气味,无堆土。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存在有奎河、焦山河、拦山河、杨山头村、五号排涝站、******公司、**市三森****公司、******公司、**省****公司、**鼎华水****公司、徐****公司、**立****公司、普达特半****公司、联东U谷**高新电子新港产业园(******公司、******公司****公司、**素直****公司、******公司、**漳泽****公司、**中矿大贝克****公司、**市****公司)。
(3)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无有毒有害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未曾发生过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
(4)快速检测:本次调查共布设了11个土壤采样点(T1-T10、DZ1,其中DZ1为土壤对照点),DZ1点位于地块南侧,每个土壤采样点采样深度约为0-0.2m,共采集11个土壤样品,现场进行了点位坐标定点、XRF和PID校准、快速检测等工作。
根据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均无异常,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表2第二类用地参考筛选值。
三、结论
本调查地块2017年前为农田,2017年-至今地块内为闲置空地,部分区域种植有绿化树木,现场无污染痕迹,无异常化学品气味,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周边工业企业对调查地块的影响较小。地块内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相比均无异常,且未超过选定参考筛选值。
调查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
联系人:毕刚强
联系电话:150****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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