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建设项目 |
| 批准结果信息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 主动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改革局 |
| 县级 |
| 政府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项目编码:****
桃发改许〔2024〕453号
****改革局
关于核准**“天空之城”项目的批复
****: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天空之城”项目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9年本》(常政发〔2019〕4号)第十项、社会事业 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上述区域中其余总投资1000****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人民政府(管委会)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县维护****办公室已出具《关于对备案意见》,****体育局已出具《关于对**“天空之城”项目的审查意见》,******局已出具《关于**“天空之城”项目建设用地情况的说明》。
三、核准内容
1、为了适度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促进当地百姓增收就业,原则同意建设**“天空之城”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
2、项目建设地点:**县热市镇**村。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98.61平方米(2005.24亩),其中地块1占地315802.51平方米(474.17亩);地块2占地****696.10平方米(1531.07亩),建设用地294亩。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一是由13只(直径16-27米)盘分三层、长500米组成的“天空之城”,每只盘有不同体验业态项目;二是高135米瀑布水幕天梯;三是儿童乐园;四是溶洞开发项目;五是配套设施建设,****中心、售票大厅、停车场、酒店、厕所等基础设施;****服务区交旅融合文旅建设项目。
4、项目总投资为1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项目建筑设计能满足节能建筑的规定。
6、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需报我局另行核准。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改革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