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2025〕44号
****拟通过定向委托方式,****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畜牧兽医行业宣传推广项目。
二、项目金额
5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服务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5年**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畜牧局官网官微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水平,包括按季度、年度提供检查整改服务,提供主动公开和日常业务咨询服务。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服务提供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专业化宣传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技术能力,在省内媒体宣传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五、应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质证明类材料:以上第四条所列相关资质条件证书、证明、记录、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宣传计划方案草案:草案要突出重点,清晰说明宣传计划、预期绩效及评价方式,不必过分赘述既往成绩。
六、提交材料的时间、地点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2025年8月8日12:00前,邮寄至****办公室(地
址:**市历**唐冶西路4566号,邮编:250100)。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边先生,0531-****8811
八、本项目发布渠道
****政府采购网/****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以及**省畜牧兽医信息网公告公示栏。
九、报送材料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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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