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C〔2022〕048号
****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22批次(21挂)
土地征收的批复
****政府:
你县呈报的(丰)地挂呈字〔2021〕第24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1年第22批次(21挂)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街道史黑楼村、刘楼村集体土地37.6103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县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
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厅备案。
2022年2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2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