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审批
湖北-咸宁-咸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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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索 引 号:****41740/2025-19305
分 类: 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名 称: ****关于**区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文 号: **发改审批字〔2025〕20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6日

****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区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附件收悉。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建的**区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主要包括:

1、**区2025年第一批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44公里,**10千伏电缆线路0.07公里;新增10千伏开关6台。

2、**区2025年第二批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10千伏架空线路1.38公里,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0.51公里;新增10千伏开关57台;**变压器10台,容量2200千伏安,改造变压器5台,容量1600千伏安;改造380伏架空线路15.76公里、电缆线路0.85公里;**台变控制箱10台,改造台变控制箱7台。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区辖区内。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336.06万元,****公司自筹。

五、****规划局、节能、环评等相关部门规范要求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招投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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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

附件

工程招投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区 2025年第一批、第二批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项 目

招 标

范 围

招 标

组织形式

招 标

方 式

不采取招 标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主要设备





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5年7月1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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