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审批
河南-安阳-林州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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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环境局

关于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

通 报

各县(市、****分局、****开发区,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规范环评市场,不断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现将环评文件质量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本次质量复核发现,**绿韵****公司编制的《****成衣水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公司编制的《**市****公司年产1.1万吨铝合金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降低污染评价标准、遗漏污染因子等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相关规定,对**绿韵****公司、******公司及其编制主持人予以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将上传至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并记入诚信档案。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受到失信记分的环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其他环评编制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引以为戒,规范从业行为,不断提高环评工作质量。

****分局、****开发区进一步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监督管理,在受理、审批环节做好环评文件规范性检查和编制质量检查工作,切实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同时,****开发区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落实主体责任,并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附件: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2025年5月26日


附 件

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发现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在的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审批机关

记分依据

1

****成衣水洗项目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错误,不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三(三)的要求。

**绿韵****公司(****0100MA44QCPL3Y)

****

5

5

******开发区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2

**市****公司年产1.1万吨铝合金棒项目

评价因子中遗漏建设项目相关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或者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项目铝锭熔炼过程使用含氯化钾、氯化钠的精炼剂,废气污染物中未识别氯化氢,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三(四)的要求。

******公司
(****0500MA486AM95K)

张鹏

(BH031637)

5

5

****开发区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及《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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