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6日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拟对绥芬河良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油脂饲料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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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拟对**良****公司油脂饲料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5-08-06 10: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良****公司油脂饲料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53-****786

通讯地址:**省****三楼审批科(157399)。

邮编:157399

拟审批批复:

**良****公司油脂饲料厂项目(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市绥环承审〔2025〕1号

**良****公司油脂饲料厂:

你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良****公司油脂饲料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及环评文件结论,你单位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评文件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环评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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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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