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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开发区春天大道北侧河道驳岸修复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市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苏水规〔2018〕4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精神,2025年8月5日,****(建设单位)主持召开了“****开发区春天大道北侧河道驳岸修复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艺卓****公司(主体设计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水****公司(监理单位)、**意可创****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水土保持公示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