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5-****01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二楼D11窗口
项目名称:****屯街线110kV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宏志****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市**区,建设内容包括****屯街线110kV线路**工程、东鸣220kV原东屯线间隔设备校验工程。****屯街线110kV线路起于110kV东屯线49#杆处,止于南街110kV变电站,线路长度15.1公里(其中架空线路14.92公里,电缆线路0.18公里);将东鸣220kV原东屯线间隔改为**南街间隔,对该间隔设备进行校验。项目总投资21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万元。
2025年5月6日,长****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屯街线110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长审管批〔2025〕150号),项目编码:****。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科学规划施工场地,控制作业范围,减少临时用地,不得破坏扰动场地外的生态环境;线路跨越林区时,采用增高铁塔直接跨越方式,减少林木砍伐;施工前对具备剥离条件的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土壤集中堆放,采取苫盖和围挡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实施生态修复,并设立管护期。
项目位于辛安泉域内,须按要求开展泉域水**影响评价。线路跨越余吾河、西洼水库,应采取高跨方式一档跨越,不得在余吾河河道、西洼水库管理范围内设置塔基及临时工程,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严禁向余吾河、西洼水库排放施工废水。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其他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做好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施工期“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得外排。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和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三)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架空线路应满足电力设计规范中的安全距离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查和环境监测。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四)认真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节能降噪金具,按照设计规范合理布局。输电线路沿线噪声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东鸣220kV变电站站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