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54团禽类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2日,受****委托,****承担《第三师54团禽类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第三师54团禽类养殖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第三师五十四团;
建设规模及内容:厂区用地面积68609.93m2,规划总建筑面积合计 12516.84m2,建设7栋养殖圈舍(含2栋育舍),配套建设蛋库、饲料库、附属用房、门卫室、室外管网等基础设施并购置自动喂料、温控、通风等专业养殖设备,构建现代化禽类养殖小区。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白满达
联系方式:199****8989
地址:五十四团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金龙
联系方式:175****0777
地 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
邮箱:****@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说明: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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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