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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市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个实施细则的通知》(镇人社发〔2021〕72号、镇财社发〔2021〕158号)精神,我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及标准为: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经审核,**市****公司等27家单位招用59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发放条件,拟发放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12507.77元,现将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及****开发区****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1)****6067 。
附件: **经开区2025年第三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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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