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市2025年度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办公室关于建设2023****基地的通知》和《****工作站关于建设2023****基地的补充通知》要求,**市在2024年完成水肥一体化项目建设,结余资金50万元,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示范主****基地建设。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在**市内遴选1-3家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市场主体为示范实施主体,支持水肥一体化建设。
(二)遴选主体应具备条件
1.示范作物以柑橘、猕猴桃、桃、梨等水果为主,在当地有一定产业集中优势。
2.单****基地建设面积不低于100亩,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就近有稳定三相四线电源和灌溉水源。****基地用地现状为非耕地。
3.示范主体要求具有合规的土地流转、托管合同,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银行贷款、土地流转费用等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农作物种植技术力量;对水肥一体化技术认知高,具有示范建设投入的积极性。
4.承诺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机制,有专人负责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和项目建设质量。
5.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11月1日到2025年10月31日。
(三)项目申报及补贴办法
1.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市2025年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材料,****推广中心,****中心组织人员对申请主体的申报材料和建设地点现场踏勘,择优选定实施主体,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定。
2.选定实施主体按方案组织实施,实施****推广中心和当地农技推广部门监督和指导,在2025年10月31日前建设,实施完成后申请市级验收。
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项目验收。
4.市级验收完成后,对验收合格的所有实施主体按建设总资金的同等比例进行一次性补贴,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不高于总投资金额的30%。
二、申报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11日前。
2.报送地址:****推广中心3栋302室,联系人:严卫华,联系电话:138****7775。
3.迟报、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要求
1.各申报主体要充分认识公开遴选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申报。
2.各申请主体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1.**市2025年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2.**市2025年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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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