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市
发布日期:2025-08-06
成文日期:2025-08-0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其他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8-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703
传 真:0417-****703
通讯地址:**市市府路1****审批局环保审批科
邮 编:11520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省****办事处农民村 | **市****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利用现有锅炉房(锅炉房占地面积145m2,建筑面积92.5m2)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本项目新购置一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为生产车间提供蒸汽,同时,购置软化水系统、除尘系统、循环水泵等配套设备设施。全厂冬季采暖依托4t/h生物质蒸汽锅炉。本次技术改造后,企业保持年产800万个纸箱的生产能力不变,用水消耗量保持不变。项目总投资48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项目已经取得备案证明(盖行审备[2025]31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拆除现有锅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和安装新锅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应采取移动式收尘器进行收集,从而减少施工过程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如切割机、电焊机、运输设备等。应采取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等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对现场施工人员及附近活动人员的影响。施工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现有锅炉产生的废金属和废耐火材料,安装新锅炉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和废包****收购站,废耐火材料外售至当地耐火材料生产企业。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营运期 1.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通过单筒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的烟囱(DA001)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标准。 2.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锅炉排水和软化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污染因子为CODcr、盐类、SS。锅炉排水和浓水全部用于对炉渣、除尘灰进行浇渣处理,不外排。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房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锅炉运行设备噪声,主要为锅炉主机、水泵、风机等。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南厂界须执行4a类标准。 4.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炉渣、除尘灰、废布袋、生物质颗粒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中除尘灰、炉渣分别经锅炉排水和浓水的浇渣处理后,形成塑态固体,装袋暂存在灰渣库(项目灰渣库面积约20m2,储存能力为10t,地面已硬化),定期外售用于农肥;废布袋、生物质颗粒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在一般固废贮存点,废布袋由滤袋生产厂家回收;生物质颗粒****收购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离子交换树脂生产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进行管理台账并实施分级管理,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及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点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暂存应根据废物化学特性和物理形态分类收集存放,并贴有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应建立管理台账,电子+纸质台账保存期限至少5年,并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