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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安公函〔2025〕15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管理局关于********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管理中心系统软件:用于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合成作战区、服务保障区五个业务区。对****中心管理系统、案卷管理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三个子系统。
(二)采购执法办案科技信息专用设施:执法办案科技信息专用设施包括执法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物管理区3个业务区专用设施。
(三)建设网络系统及安全合规性建设:****中心网络系统。系统中心的安全****中心机房的三级等保安全保障体系,本地汇聚机房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所需的物理环境设施,****中心系统拟按三级等保进行测评备案;密码应用系统依托**市局密码基础支撑平台,****中心系统进行密评备案。
(四)建设安防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云存储、国密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等。
(五)机房建设:UPS不间断电源系统、机柜、动环监控系统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概算849.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9.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48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五、建设地点:**市**镇铁湖村高坂47号。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