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能量激光的路面抗滑性能处治技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5-07-15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4-440200-48-01-80213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湘粤界)至**公路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基于高能量激光的路面抗滑性能处治技术研究 | |||||||||||||||||||||||
| 标段(包)名称 | 基于高能量激光的路面抗滑性能处治技术研究 | |||||||||||||||||||||||
| 公示名称 | 基于高能量激光的路面抗滑性能处治技术研究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7月11日 9时30分 | |||||||||||||||||||||||
|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于高能量激光的路面抗滑性能处治技术研究招标[项目编号:****]的评标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00:00:00至2025年7月18日00:00:00),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各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质情况、人员情况、具体业绩、被否决投标的相关情况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县龙****管理处 联系电话:159****301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省南粤****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地址:**市珠江东路32****广场 联系电话:020-****6399 传 真:020-****6335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5年7月12日 附件: 1.中标候选人的资质情况 2.中标候选人的人员情况 3.中标候选人的类似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异议所需资料说明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 | ****0101MA9XXPD713 | 1 | 总报价(万元):179.3847 | 无 | 24个月 | 资格情况:见附件 业绩情况:见附件 | 见附件 | 资质资格:见附件 业绩:见附件 | ||||||||||||||||
| **肖宁****事务所有限公司 | ****0106MA59CR636D | 2 | 总报价(万元):179.9380 | 无 | 24个月 | 资格情况:见附件 业绩情况:见附件 | 见附件 | 资质资格:见附件 业绩:见附件 | ||||||||||||||||
| **省****公司 | ****0000MA0KC5MW6N | 3 | 总报价(万元):179.7495 | 无 | 24个月 | 资格情况:见附件 业绩情况:见附件 | 见附件 | 资质资格:见附件 业绩:见附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管理处) | 联系地址 | **省**市**县龙****管理处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曹工 | 联系电话 | 159****3019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省南粤****公司纪检审计部 | 联系电话 | 020-****6399 | |||||||||||||||||||||
| 联系地址 | **市珠江东路32****广场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