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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修订)》(兵教发〔2021〕31号),7月11日—7月15****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管理局(食品安全专项)共同组建专家组,对师域内自愿上报普惠认定的7所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核查和综合评估,****幼儿园。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102****幼儿园
****幼儿园 ****幼儿园
****农场****幼儿园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7日—8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及邮箱:0994-****034 ****@163.com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幼儿园拟定名单有异议,均可来****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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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