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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马袅110kV变电站#2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马袅110kV变电站#2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
**马袅110kV变电站#2主变扩建工程位于海****开发区。
2、建设内容
在110kV****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主变,容量为40MVA,同时扩建110kV主变间隔1个,采用户外布置方式。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在前期站内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征占地。
建设单位:****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工188****01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