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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龙脊镇大柳村至黄江村乡村生产道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业经****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审查报告及专家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龙脊镇大柳村至黄江村乡村生产道路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为进一步提升道路沿线群众出行条件和物资运输服务能力,增加物资交换和人员流动,促进当地群众收入增长,带动当地旅游经济,同时广泛吸纳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群众就近就业增收,同意建设**县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龙脊镇大柳村至黄江村乡村生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县龙脊镇大柳村、白石村、金江村、马海村、黄江村。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改造乡村生产道路全长23.3公里,路基宽度2.5米,路面宽度2米,两侧路肩宽均为0.25米,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配套建设桥涵工程、错车道等附属工程。
六、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提出的工程建设方案、劳动安全保障
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960.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2.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27万元,预备费71.12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八、本项目拟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800万元,本项目劳务组织赈济模式类型采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模式。预计改造道路23.3公里,计划发放劳务报酬351.04万元,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4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就业技能培训400人次,设置道路维护公益性岗位2个。
九、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5次委务会通过2023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中第四章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第二十六条,本项目均不进行招标。
十、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方式:龙胜****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纪委****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3)12388,收件地址:**县龙胜镇盛园路6号,邮编:541799)。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龙胜****改革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龙脊镇大柳村至黄江村乡村生产道路改造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招标 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项目业主自行决定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其他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22年12月29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5次委务会通过2023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7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中第四章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第二十六条,本项目均不进行招标,业主自行决定内容为是否招标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2025年5月16日 |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