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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57047Y | 建设单位法人:李杨 |
| 方思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开发区晨曦大道中段333号 |
| ****处理厂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大划镇净居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东南方120米处 |
| 经度:103.722017 纬度: 30.56364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8 |
| 成环审(评)〔202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657047Y004V |
| 2024-0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78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657047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星晟智信生态****公司 |
| ****0100MAC3BDFE7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84MA669G401Y | 竣工时间:2024-08-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3639 |
| ****处理厂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厂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污水设计日处理能力为30000m3/d,本项目位于**市大划镇净居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东南方120米处(E103.722017°,N30.563645°)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污水设计日处理能力为30000m3/d,本项目位于**市大划镇净居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东南方120米处(E103.722017°,N30.563645°),本项目未在原厂址附近进行调整,验收阶段本项目平面布置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导致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新增环境敏感点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活性焦吸附池+次氯酸钠消毒”;进水水量设计规模为30000m3/d,进水水质要求为COD<450mg/L、BOD5<180mg/L、NH3-N<35mg/L、SS<300mg/L、TP<4mg/L、TN<35mg/L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活性焦吸附池+次氯酸钠消毒”;进水水量规模为30000m3/d,进水水质要求为COD<450mg/L、BOD5<180mg/L、NH3-N<35mg/L、SS<300mg/L、TP<4mg/L、TN<35mg/L等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为直接排放,入河排污口****处理厂已建排污口下游450m处(东经103.****0268°,北纬30.****0589°)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①将污水收集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等设计为封闭的形式,并设置臭气收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格栅间、贮泥池及污泥脱水间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气体捕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污泥脱水间设置风阀将臭气抽吸至臭气收集管路。以上收集的臭气通过臭气收集管路全部进入1套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DA001)。②项目区及厂界设置绿化,厂区四周需设置绿化隔离带,以高大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绿化带宽度不应小于5m,控制恶臭气体散逸;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要加强管理:污泥及时脱水并清运,不在项目区堆存;定时清洗污泥浓缩脱水机;避免一切固体废弃物在厂区内长时间堆放;污泥运输车辆密闭,避开高峰期运输。 3、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及相关规范要求:待本项目建成后,定期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污泥样品,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3~2007)及相关危废鉴别管理办法对营运期产生的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则应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如不属于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则在厂区内进行脱水预处理,含水率≤80%,****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与专业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委托外运进行最终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为直接排放,入河排污口设置于**市大划街道白果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南侧约250m处,牟龙路跨西河桥梁的上游140m处西河左岸(排污口坐标东经103°43'18.01",北纬30°33'44.97")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①污水收集预处理单元(粗细格栅、污水提升泵房、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处理单元(主要为改良A2/O生化池)等已建设为封闭的形式,已设置臭气收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格栅间、贮泥池及污泥脱水间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气体捕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污泥脱水间设置风阀将臭气抽吸至臭气收集管路。以上收集的臭气通过臭气收集管路全部进入1套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DA001)。②项目区及厂界设置绿化,厂区四周需设置绿化隔离带,以高大乔木和灌木相结合,绿化带宽度不小于5m;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加强管理:污泥及时脱水并清运;定时清洗污泥浓缩脱水机;避免一切固体废弃物在厂区内长时间堆放;污泥运输车辆密闭,避开高峰期运输。 3、本项目定期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污泥样品,分别于2024年10月、2025年2月,****委托****进****处理厂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捷普污水二沉池污泥、高效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可按照《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 1091-2020)的相关要求制定有效可行的综合利用方案”。本项目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本项目已委托**嘉德****公司为本项目的运维单位,**嘉德****公司****水务局的要求,与****公司共同签署《**市工业污泥处置服务采购合同》,且该运维单位已与**嘉****公司签订《污泥运输合同》,故本项目污泥由**嘉****公司负责运输至****公司进行处置 |
| ①建设单位在完成本项目环评后,继续完成了《****处理厂建设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根据《****环境局关****处理厂建设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成环审(水)〔2022〕48号),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于**市大划街道白果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南侧约250m处,牟龙路跨西河桥梁的上游140m处西河左岸(排污口坐标东经103°43'18.01",北纬30°33'44.97"),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的入河排污口位置与环评阶段不一致,但符合入河排污口批复(成环审(水)〔2022〕48号)的要求,根据《****处理厂建设工程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中结论,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变化不影响原环评结论,且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②验收阶段,因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置与环评设计阶段不一致,故项目尾水管线长度变短,尾水管线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等环境不利影响降低,且减少了水土流失量。 ③验收阶段,本项目员工采取自带用餐制度,故本项目不再依托****处理厂食堂、餐厅。 ④验收阶段,****环境局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了《****环境局关于印发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审函〔2024〕527号),根据《**消费电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内容,针****处理厂,建****处理厂氟化物排放限值提标至4mg/L,故本次验收决定将本项目外排废水中氟化物的排放标准从环评阶段的5mg/L提标至4mg/L。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87.6 | 328.5 | 0 | 0 | 87.6 | 87.6 | |
| 0 | 1.49 | 16.425 | 0 | 0 | 1.49 | 1.49 | |
| 0 | 2.19 | 3.285 | 0 | 0 | 2.19 | 2.19 | |
| 0 | 70.74 | 109.5 | 0 | 0 | 70.74 | 70.74 | |
| 0 | 26.28 | 65.7 | 0 | 0 | 26.28 | 26.28 | |
| 0 | 12.05 | 43.8 | 0 | 0 | 12.05 | 12.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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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预处理(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活性焦吸附池+次氯酸钠消毒 | 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执行《**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中“****处理厂”要求;pH、流量、水温、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氟化物、铅、镉、汞、砷、铬(六价)、镍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相关要求;氟化物按照4mg/L进行控制。 | 预处理(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水解酸化池+改良A2/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氧化+活性焦吸附池+次氯酸钠消毒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检测结果达到《**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311-2016)中“****处理厂”标准限值要求,pH、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铅、镉、镍、汞、砷、铬(六价)检测结果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表2及表3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限值低于4mg/L,满足《**消费电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 |
| 1 | 封闭池体,通过臭气收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后,臭气送至1套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DA001) | 有组织废气: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 | 污水收集预处理单元(粗细格栅、污水提升泵房、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生化处理单元(主要为改良A2/O生化池)等已建设为封闭的形式,已设置臭气收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格栅间、贮泥池及污泥脱水间采取密闭措施并设置气体捕集口,连接臭气收集管路。污泥脱水间设置风阀将臭气抽吸至臭气收集管路。以上收集的臭气通过臭气收集管路全部进入1套一体化生物滤池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外排(DA001)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检测结果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中氨、臭气浓度、硫化氢、甲烷检测结果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 |
| 1 | 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减震处理及建筑隔声等 | 运行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减震处理及建筑隔声等 | 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不受污染。厂区设置4口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地下水监控管理以防范地下水污染。 |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①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机修间、污水处理区(含隔栅区、爆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调节池、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活性焦吸附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消毒池、污泥脱水间、储泥池等构筑物及厂区污水管网)、综合加药间等,其防渗层采用20cm厚P8等级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污水输送管道采用高强度防腐材质,承接处用膨胀水泥砂浆密封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采用抗渗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围堰;一般防渗区:上述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其他设备间、建筑物等,如进出水仪表车间、除臭系统厂房、配电间预留设备间等,采用抗渗混凝土;简单防渗区:道路、停车场、办公楼等上述区域以外的厂区内非绿化区域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②跟踪监测措施:已布设4个地下水水质监控井,已对4个地下水水质监控井进行常规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本项目4口地下水井中地下水中pH、高锰酸盐指数、钙、镁(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铬(六价)、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氨氮、铅、镉、铁、锰、铜、砷、汞、亚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检测结果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脱水后的污泥和废活性焦,须定期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在鉴别完成前,均按照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管理。若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污泥作为一般固废处置,废活性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本项目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①危险废物:废机油、沾油污废棉纱及手套、在线监测废液:密闭容器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②一般固废:栅渣、废沉砂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物除臭系统废填料交由填料生产商统一回收;本项目污泥经鉴定后为一般工业固废,污泥由**嘉****公司负责运输至****公司进行处置。③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④其他:验收阶段暂未产生废活性焦,建设单位承诺若后续本项目产生废活性焦,将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处置。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照企业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处理厂、园区****公司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有效杜绝废水事故排放。确保不对下游泗江堰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和**区饮用水水源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 本项目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本项目已完成《****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JP-HJYJ-2025-5,2025年5月),已于2025年6月13****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号为:510184-2025-092L:污水处理厂、****管委会三方已建立三方联防联控应急系统,加强环境管理,区域、部门联动。 |
| 1、****实验室****处理厂实验室开展工作,****实验室废液依托大划三期进行处置,纳入大划三期实验废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本环评不再单独分析。 2、本项目行政办公用房、食堂、餐厅等其他办公生活设施均全部依托****处理厂设施,项目生活污水全部依托****处理厂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厂区内部检测依托**市****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开展,****实验室废液纳入“**市****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验收内容,本次验收不含此部分废水。 2、本项目行政办公用房依托部依托****处理厂设施,本项目员工就餐方式统一采用自带餐食的形式。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处理厂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故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纳入“**市****处理厂(三期)建设工程”验收内容,本次验收不含此部分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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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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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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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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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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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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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