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出栏生猪5万头、良种种猪2000****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281
通讯地址:**市**东街324号
邮编:04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出栏生猪5万头、良种种猪2000****猪场建设项目 | **市 **县仓底村东北侧约 640m 处 | **** | **和清****公司 | 项目养殖场占地 81344m2(2122.012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养殖区、治污区、生活管理区等,项目建成后年出栏 5 万头生猪、良种种猪2000头。 项目总投资金额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猪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采用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喷洒除臭剂、改善饲料结构等措施控制猪舍恶臭;堆粪间、固液分离区设置密闭操作间,废水收集池加盖,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后由生物滤塔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臭气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沼气燃烧废气经脱水、脱硫处理后全部用于火炬燃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油烟道达标排放。沼气燃烧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标准。餐饮油烟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限值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采用“厌氧发酵+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沼液通过沼液输送管道用作农田施肥,全部还田;沼渣进行堆肥发酵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废水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及利用具体要求应符合《畜禽粪水还田技术规程》(NY/T4046-2021)、《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禾谷作物使用畜禽粪污沼液技术规程》(DB14/T2031-2020)、《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T 26622),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猪粪、沼渣堆肥后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基料外售;病死猪在病死猪暂存间暂存,定期交**县大象****公司进行处理;废脱硫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贮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