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本次验收内容《******公司玻璃纤维短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次验收对年产3000吨短切玻璃纤维加工生产线以及规模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环保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玻璃纤维短切加工项目
项目地点:**县万福镇乡村**产业园 4 号生产车间
******公司玻璃纤维短切加工项目位于**省**市**县万福镇乡村**产业园 4号生产车间。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 1604.96平方米,其中办公综合用房 131.2平方米,生产厂房 1473.76平方米,购置电烤箱、**式切机、打散机、打包机等主要生产设备。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产 3000吨短切玻璃纤维的生产能力。项目所在产业园东、北、西、南侧均为农田,东侧紧邻 S235省道;园区内无限制性企业存在。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22****发改委备案,备案号为2411-340321-04-01-364715;2025年1月****委托****编制完成《******公司玻璃纤维短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3月28日******分局以“怀环许〔2025〕15号”对《******公司玻璃纤维短切加工项目》予以批复。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占总投资的5.33%,环评设计**式切机6台、打散机2台、电烘箱3台、破碎机1台、打包机1台,实际建设本项目购置**式切机3台、打散机1台、电烘箱1台、打包机1台、磨刀机2台,破碎工序未建,破碎机未购买,目前设备目前设备已完全满足年产3000吨短切玻璃纤维加工的能力。本次验收对年产3000吨短切玻璃纤维加工生产线以及规模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环保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由****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将******公司改名为****,后附变更说明,本次验收报告以****名称编制。
我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于2025年5月16日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备案号:340321-2025-022-L。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公司于2025 年4月16~17日开展了现场监测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本次验收对年产3000吨短切玻璃纤维加工生产线以及规模配套的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环保项目整体竣工验收。
公示内容:****玻璃纤维短切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2025年9月3日
联系方式:153****1751(张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