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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采复[2025]23号
质疑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李军
联系方式:138****3660
地 址:**市**区**路59****中心1607号
你公司2025年7月29日递交的****计算机、服务器、基础软件等设备采购(****)质疑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质疑中标单位便携式计算机内存类型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关键参数要求,其中标结果应当判定无效。(详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答复:本项目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经核实,中标供应商********公司所投的“便携式计算机”品牌型号为“浪潮CP300M”,其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均作无偏离响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规定,****公司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025年8月1日中标供应商********公司复函再次明确承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另,质疑人提供****公司官方**链接与官方宣传手册截图,并非工商或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官方平台公布的信息,不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其查询的产品的信息展示不能作为产品是否实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唯一性证据材料。
综上,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依法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采购单位:****
集中采购机构:****
2025年8月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