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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机组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招标文件第十条第(二)项“其它要求”中部分条款,现作如下澄清说明:
一、澄清事项及说明
1.关于招标文件条款
原条款内容:“第十条第(二)项 其它要求 1.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全部设备及产品的安装调试,直至达到良好的使用效果。”
澄清内容:本项目界区外的设备安装由成交供应商(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安装工作由招标人(甲方)自行完成。
2.关于报价范围
制冷剂与冷冻油(乙方提供技术要求)由招标人(甲方)自行采购,投标人报价中无需包含制冷剂及冷冻油相关费用。
二、其他说明
1.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请投标人按此澄清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执行;标书代写
3.未提及条款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浩盛****公司
地址:**省**市**区**街道**蓝色经济产业园纬七路与规划经一路交叉路口向东北方向100米**
联系人:孙海洋
联系电话:137****8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