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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松桃木材加工生物质颗粒生产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川****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松桃木材加工生物质颗粒生产及销售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松****社区原汇丰锰业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博誉****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建筑面积800m2,其中,租用厂房650m2,办公室150m2。**生物颗粒生产线1条,年产生物颗粒5000吨;购置安装木材破碎、粉碎、烘干、颗粒成型设备共一套、配套建设环保、安全等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见公示文本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