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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下六甲灌区工程施工标(罗柳Ⅰ标段;罗柳、运江东Ⅱ标段;柳**、石祥河标段)柳**、石祥河标段(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如下答复:
一、潜在投标人问:根据招标文件17.3.5.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款中约定具体详见截图所示,计量工程价款最高不超过90%支付,请明确具体支付比例。
答复: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根据财建〔2022〕183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二、潜在投标人问:请提供“****市下六甲灌区工程施工标(罗柳Ⅰ标段;罗柳、运江东Ⅱ标段;柳**、石祥河标段)柳**、石祥河标段”相关图纸。
答复:图纸已上传,请登陆**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下载。
三、潜在投标人问:本项目投标文件多处涉及标段名称的填写,请明确标段名称是否可以填写项目名称“****市下六甲灌区工程施工标(罗柳Ⅰ标段;罗柳、运江东Ⅱ标段;柳**、石祥河标段)柳**、石祥河标段”标书代写
答复:标段名称与项目名称一致。
四、潜在投标人问:****银行关于投标保函,只能开具闭口保函,是否可以在投标保函格式内容“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后加(投标有效期**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最迟不超过2025年11月21日)
答复:请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