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关于2025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莱阳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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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5-07-18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8日-2025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35

传 真:0535-****196

通讯地址:**市五**路93号

邮 编:2652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宝正顺绿色食品加工项目

****办事处小莱路5号

****

******公司

****于2024年12月购买了莱****公司的设备、厂房及手续等,并购买了****公司的厂房,用于速冻果蔬、调理食品等的生产、加工。

本项目位于**省**市****办事处小莱路5号,中心坐标E120.667°,N36.980°,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他环保投资90万元。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和部分设备设施,购置斩拌机、绞肉机、清洗机、切菜机、油炸机等设备150台套。在原有1#锅炉房设置1台2t/h燃气锅炉和1台1t/h,用作速冻果蔬加热热源(1t/h燃气锅炉为应急备用),在原有2#锅炉房设置2台1t/h燃气锅炉(一用一备),用作调理食品加热热源。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肉类、果蔬、调料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速冻果蔬200吨、调理食品810吨。

(1)废气: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生产车间异味等。设2个锅炉房,锅炉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后,经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和水蒸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污水站采取废水池加盖密封,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对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液氨储罐的大小呼吸等产生的少量氨,无组织排放。项目恶臭气体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对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做好防渗层建设,防止地下水的污染。营运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排放。废水排放浓度须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处理厂接入标准有关要求。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和门窗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落实本项目的各类固废分类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冷冻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中的规定,防治措施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有关规定。

0535-****235

2

吉龙粮油食用油、花生蛋白粉生产项目

****工业园**路4号

******公司

******公司

**吉****公司增资扩建项目于2004年10月22****环境局莱****环保局)的批复。于2008年开工建设,于2010年建设完成。因市场等原因影响,该项目一直未投产运营。

******公司租赁“**吉****公司增资扩建项目”的设备、厂房,投资建设“吉龙粮油食用油、花生蛋白粉生产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9000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的榨油、灌装、调配车间进行改造,购置榨油机、灌装机、捞渣机、提升机等设备100台套。油罐车间、仓库等均依托现有工程。产品主要原材料为花生、大豆油、玉米油等,生产工艺包含去杂、轧胚、炒籽、压榨、罐装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花生油2万吨、调和油1万吨、分装油5000吨及花生蛋白粉2000吨。

(1)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炒籽、压榨等工序设置单独集气装置,炒籽、压榨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通过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脱红衣、磨粉等工序设置单独集气装置,脱红衣、磨粉产生的粉尘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激光打码废气无组织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标准要求。

(2)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制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循环冷却用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本项目劳动定员从******公司调配,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降解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工业园****公司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工业园****公司接纳水质要求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等有关要求。

(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减震、隔声、消音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落实本项目的各类固废分类处置措施。花生米除杂废物包括沙石、秕子等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棉布、废过滤纸、过滤油渣、除尘器收集粉尘、花生饼粕等收集后外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0535-****235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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