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CG-2025-078新育幼儿园2025年设备采购(厨房设备)(二次)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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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育幼儿园2025年设备采购(厨房设备)(二次)成交公示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育幼儿园2025年设备采购(厨房设备)(二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31日

采购日期:2025年8月6日09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县紫蓬镇繁华大道华**精品交易2区B-1A3-5

最高限价:268340.00元

成交金额:1144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幼儿园采购厨房设备,包含四层格栅货架、四门双温、多功能切菜机等设备,详见采购需求。

谈判小组名单:尹西鹏、 刘柳、周敏

采购人名称:****

地址:**县**镇淠**路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564-****953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国投大厦2楼204室

项目负责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564-****033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谈判文件约定收取

公示期限: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7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政务区国投大厦(淠**路以南,**大道以东),联系电话:0564-****0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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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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