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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1********6885458 | 建设单位法人:蔡军 |
| 田保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宋庄南一街225号 |
| ****医院**院区建设项目(一阶段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宋庄镇**村 |
| 经度:116.70318 纬度: 39.9390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4-26 |
| 通环审〔2019〕00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75014.95 |
| 93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1********68854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0108MA006MD61K | 验收监测单位:**诚天****公司 |
| ****0302MA01GHX95L | 竣工时间:2024-09-1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7-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m=home c=View a=index aid=240 admin_id=2 |
| 本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非生产型项目,总用地面积307767.705m2,总建筑面积385000m2,床位数1500张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非生产型项目,实际总用地面积307767.705m2,总建筑面积341111.81m2,床位数1300张 |
| 院区实际建设规模减少,床位数减少200张,总建筑面积减少43888.19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非生产型项目,无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非生产型项目,无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1)动物实验楼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引入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17m。动物实验楼动物饲养区为全封闭设计,以微负压控制气味外溢,各饲养室动物臭气收集后经楼顶的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17m。 (2)挥发性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引入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39m。 (3****处理站废气:****处理站各水处理单元的池体均做加盖封闭处理,污水全部在管路或封闭池体内。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引风机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17m。 (4)食堂废气:本项目医****餐厅厨房废气经静电+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医疗综合楼楼顶排放;教学宿舍楼一层学生食堂厨房废气经静电+吸附****设备处理后,引至教学宿舍楼楼顶排放。 (5)地下车库废气: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废气收集经排风竖井集中排放,共设10个排气口,排气筒高度为2.5m。 2、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产****医院**的1座处理能力为3500m3/d****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后,****水厂运行前从项目区南侧现状雨污合流管排入**污水支线,****泵站****水厂;远期****水厂运行后,污****水厂处理 3、噪声 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储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实验动物组织、尸体、更换的垫料统一收集、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市******公司进行清运处理;废化学试剂及清洗仪器的高浓度废水、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的栅渣和污泥统一收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金隅红树林****公司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动物实验楼废气:动物实验楼动物饲养区为全封闭微负压形式,各饲养室、实验室动物臭气收集后,引入楼顶的一体化扰流喷淋除臭设备(光催化+水喷淋)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经5根21m高排气筒排放。 (2)挥发性废气:本项目科研楼废气和医疗综合楼废气经收集后,均引入楼顶的干式化学过滤器(过滤介质主要为活性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科研楼废气经13根42m高排气筒排放,医疗综合楼废气经6根17m高排气筒排放。 (3****处理站废气:****处理站各水处理单元的池体均做加盖封闭处理,污水全部在管路或封闭池体内,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引风机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 (4)食堂废气:本项目厨房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经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3根52m高排气筒排放。 (5)地下车库废气:本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废气收集后经排风竖井集中排放,共设19个排气口,排口距地面高度均为2.5m。 2、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产****医院建设的1座处理能力为2500m3/d****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水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冷却塔、冷冻机组、各类风机、水泵、污水处理站等,除冷却塔和部分风机外,设备大都位于地下,置于独立房间内,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声措施;冷却塔采用基础隔振措施,冷却塔风机设置消音器等。 4、固废 本项目生活垃圾及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密闭储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含实验动物组织、尸体、更换的垫料)统一收集,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光凯****公司进行清运处理;废化学试剂及清洗仪器的高浓度废水、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金隅红树林****公司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的栅渣和污****处理站及化粪池内,由**金隅红树林****公司清运处置。 |
| 1、废气 (1)动物实验楼废气:实际动物实****实验室、****实验室等,****实验室内不涉及化学试剂的使用,****实验室无有机废气产生,本项目饲养动物种类及个数不变,实际建设过程按照各饲养区位置分区排放动物臭气,比环评阶段增加3根排气筒且排气筒高度增加4m,新增的排气筒属于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废气处理装置变为一体化扰流喷淋除臭设备(光催化+水喷淋),废气治理措施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2)挥发性废气:本项目有机试剂种类、总用量不变,****实验室****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废气比环评阶段增加12根排气筒且排气筒高度增加3m,新增的排气筒属于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本次验收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医疗综合楼检验科、病理科废气,比环评阶段增加6根排气筒,新增的排气筒属于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3)食堂废气:实际仅建设1个食堂,比环评阶段增加2根排气筒,新增的排气筒属于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4)地下车库废气:比环评阶段增加9个排气口,新增的排气口属于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2、废水: 污水处理站规模减少1000m3/d,由于实际总床位数减少、日接诊量减少、总建筑面积减少,故实际院区总排水量减少,根据用排****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统计,污****医院需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4、固废 医疗废物清运单位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比环评阶段增加食堂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紫外线灯管及在线监测设备废液,交由**金隅红树林****公司清运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9.42 | 0 | 0 | 0 | 29.42 | 29.42 | |
| 0 | 8.826 | 0 | 0 | 0 | 8.826 | 8.826 | |
| 0 | 0.539 | 0 | 0 | 0 | 0.539 | 0.53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23 | 0 | 0 | 0 | 0.223 | 0.223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氨氮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其余指标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实际建设1座处理能力为2500m3/d****处理站,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 | ****处理站进出、口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pH、COD、BOD5、SS、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数、氨氮、动植物油;监测频次为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污水处理站各池体池体均做加盖封闭,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 | 排气筒及项目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污水处理站周界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污水处理站各水处理单元的池体均做加盖封闭处理,污水全部在管路或封闭池体内。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引风机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 | ****处理站排气筒出口、污水处理站周界 、污水处理站内及院区厂界分别布点监测,排气筒及院区厂界监测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周界监测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污水处理站内监测因子为甲烷,监测频次均为监测2天,每天3次 | |
| 2 |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引入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动物实验楼动物饲养区为全封闭设计,以微负压控制气味外溢,各饲养室动物臭气收集后经楼顶的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实际动物实****实验室、****实验室等,****实验室内不涉及化学试剂的使用,实验室无有机废气产生。动物实验楼动物饲养区为全封闭微负压形式,各饲养室、实验室动物臭气收集后,引入楼顶的5套一体化扰流喷淋除臭设备(光催化+水喷淋)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经5根21m高排气筒排放。 | 本次对5根动物实验楼废气排气筒依次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连续2天,每天3次 | |
| 3 | 挥发性废气:****实验室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引入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厨收集后,引入楼顶的干式化学过滤器(过滤介质主要为活性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3根42m高排气筒排放。 医疗综合楼检验科、病理科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楼顶的干式化学过滤器(过滤介质主要为活性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经6根17m高排气筒排放。 | 科研楼废气和医疗综合楼废气共采用19套干式化学过滤器(过滤介质主要为活性炭)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后经19根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选取其中11根排气筒依次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甲醇、甲醛、二甲苯;监测频次为监测2天,每天3次 | |
| 4 | 厨房废气经静电+吸附****设备处理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 | 厨房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经3套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经3根52m高排气筒排放。 | 本次验收对3根食堂废气排气筒依次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为监测2天,每天3次 | |
| 5 | 地下车库采用机械排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实际采用机械排风,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 | 本次验收对院区厂界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氮氧化物、THC、CO,监测频次为连续2天,每天3次 |
| 1 | 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敏感点执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冷却塔、冷冻机组、各类风机、水泵、污水处理站等,除冷却塔和部分风机外,设备大都位于地下,置于独立房间内,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声措施;冷却塔采用基础隔振措施,冷却塔风机设置消音器等。 | 本次验收对院区厂界四周及南侧敏感点含章园进行布点监测,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频次为监测2天,昼夜各1次 |
| 1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储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实验动物组织、尸体、更换的垫料统一收集、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市******公司进行清运处理;废化学试剂及清洗仪器的高浓度废水、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的栅渣和污泥统一收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金隅红树林****公司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置,严禁乱堆、乱倒污染环境。产生的医疗废物须集中收集,送专业处理机构处置,不得随生活垃圾排放,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规定要求。 | 生活垃圾及废包装物分类收集,密闭储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含实验动物组织、尸体、更换的垫料)统一收集,分类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光凯****公司进行清运处理;废化学试剂及清洗仪器的高浓度废水、废活性炭、废紫外线灯管、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金隅红树林****公司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的栅渣和污****处理站及化粪池内,由**金隅红树林****公司清运处置。固体废物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规定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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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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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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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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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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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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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