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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
发改委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3-123********130960B-****0804-000289-3 |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森村乡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8-06 17:26:01 | 0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A | **森村乡隐里路灾毁修复工程 | 公开招标 | 443.22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森村乡隐里路灾毁修复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8月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项目经理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现变更为“若投标人拟派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资专管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承诺。(若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无需提供变更承诺,亦不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证明。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填写项目负责人变更承诺。项目负责人变更承诺单独成页包含在投标文件中,变更承诺模版详见附件。)投标人拟派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担任关键岗位人员的,变更应经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标书代写 投标人拟派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如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仍未完成上述变更程序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并被认定虚假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仍未完成项目负责人变更的,亦被认定虚假承诺。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将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依法作出处理。****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2、删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关于“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表述。 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11楼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0559-****7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36号新徽天地风情街5幢108号 项目联系人:吴工/李工 电话:0559-****550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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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pdf |
| 图纸等相关附件 | 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