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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有关要求,现将《年产1万吨水性涂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1日。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都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编制单位联系人:张军英
联系方式:182****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