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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重****殡仪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代码:****)》和《重****殡仪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一)重****殡仪馆建设项目位于**区昌元街道,为**类项目,项目法人为****。工程建设内容:房屋土建、装饰装修、室外综合管网、道路及硬质铺装、绿化、水电气、消防等,总建筑面积19559.36m2。
(二)本工程总占地面积8.41hm2,均为永久占地。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5.12万m3(表土剥离1.10万m3),填方总量为10.24万m3(表土回覆1.10万m3),弃方4.88万m3,弃方全部运往**区广顺街道弃土场集中处置。
(三)本项目建设时间为2025年4月―2026年12月,总工期为21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41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77.84万元,其中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337.57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40.27万元。
主体已列投**:工程措施费229.63万元,植物措施费106.44万元,临时措施费1.50万元;方案新增投**:工程措施费74.53万元,监测措施费16.71万元,临时措施费11.11万元,独立费用18.87万元,基本预备费7.2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78万元(117755.40元)。
四、相关法规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市实施〈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
(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保证水土保持措施的质量、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施工合同,落实施工单位水土保持责任。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及总结报告。
(四)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五)项目****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项目除外)。
(六)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二)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重****殡仪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水利局
202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殡仪馆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重****殡仪馆建设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委员会 | |||||||||
| 涉及省(市、区) | **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区 | |||||||
| 项目规模 | 项目建设用地84111.0m2,总建筑面积19559.36m2,容积率0.25,建筑密度15.94%,绿地率35.00%,停车位269个。 | 总投资 (万元) | 6365.08 | 土建投资(万元) | 5476.76 | |||||||
| 动工时间 | 2025年4月 | 完工时间 | 2026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 工程占地(hm2) | 8.41 | 永久占地(hm2) | 8.41 | 临时占地(hm2) | 0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方 | ||||||||
| 15.12(含表土1.10) | 10.24(含表土1.10) | / | 4.88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濑溪河湿地公园重点预防区 | |||||||||||
| 地貌类型 | 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8.41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695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1487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主体已列:雨水管网2449.635m、室外排水沟1684.24m、边坡截排水沟668.91m、透水铺装24844.39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10万m3、土地整治3.32hm2、表土回填1.10万m3 | 主体已列:雨水花园1664m2、景观绿化3.15hm2 |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20000m2、临时排水沟126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拦挡30m。 | ||||||||||
| 投资(万元) | 304.16(新增74.53) | 106.44 | 12.61(新增11.11)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77.84(新增140.27) | 独立费用(万元) | 18.20 |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 (万元) | 16.71 | 补偿费(元) | 117755.4 |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公司 | 建设单位 | **** | |||||||||
| 法定代表人 | 罗涛 | 法定代表人 | 吕奎 | |||||||||
| 地址 | **市**区**街道余松一支路7号**紫都城******* | 地址 | **市**区昌元街道迎宾大道******* | |||||||||
| 邮编 | 400015 | 邮编 | 402460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小树/15*******66 | 联系人及电话 | 向老师/18*******35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