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2025年8月6日****交易中心****中心对**次一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期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 1 | **** | 金晓刚 | 150日历天 | ****0015.00 | 99.34 |
| 2 | ****公司 | 陈东栋 | 150日历天 | ****1585.00 | 95.52 |
| 3 | ****公司 | 周银坚 | 150日历天 | ****8111.00 | 94.54 |
公示期限自: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1日止。
评标纪要:
在资****委员会发现:(1)****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内容第③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2)****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内容第⑤条,****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管理科投诉,并同时告****管理中心。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0580-****875 联系人:张寅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928 联系人:李云飞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000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