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1 | 2025年“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服务 | 1 | 项 | 99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宣传部2023年3月2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重大传播平台建设,由****牵头,****集团“天目云”、****集团“新蓝云”两大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同****集团提供的区县融媒体技术服务迁移到“天目蓝云”,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了“两云合一”。
****原“天目云”服务项****集团所属****承建。作为原生开发商,负责业务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工作。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强调技术的专有性和公共平台的安全性、保密性。为保持项目延续性,确保整个系统的一致性、关联性和安全性。故本次2025年“天目蓝云”融媒体平台服务项目拟由****负责项目建设和提供服务,能够确保数据的安全、稳定,业务无缝升级。因此该项目承接单位具有唯一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57号539室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 系 人: 钱俊
联系地址:**县**东路1号
联系电话: 1*******5
2.财政部门名称:****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县定阳北路415号
联系电话:0570-****373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 系 人:张丽丽
联系地址:**县紫港街道富****示范区二楼(迅鸿国际旁)
联系电话:0570-****93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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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