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8月5日我局拟对****年产300万吨绿色生态精制盐及高效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5日-2025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543-****779
电子信箱:shbjlyk@bz.****.cn
通讯地址:**市滨**渤海十八路669号
邮编:256600
****环境局
2025年8月5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吨绿色生态精制盐及高效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 | ||
| 1 | 建设单位 | ****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岔尖渔**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59500万元建设年产300万吨绿色生态精制盐及高效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溴素生产装置区、罐区、制盐车间、公共设施区、辅助生产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万t/a溴素、300万t/a精制盐及780万t/a纯水。 | |||
| 拟采用环保措施 |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6条溴素生产线吹出废气产排污情况一致,吹出废气采用6套1~6#“一级碱吸收”处理后,分别由6根25m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每条生产线废气量1000m3/h;溴素储罐、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1#“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1排放。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液氯卸车后管线内残留的废气用吸风罩收集至配套的事故氯处理装置二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8排放。经分析,有组织废气溴(参照氯气)、溴化氢(参照氯化氢)、氯气、氯化氢、硫酸雾、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可以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氯化氢10mg/m3、硫酸雾10mg/m3、氯气5mg/m3、二氧化硫50mg/m3);有组织SO2、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燃气锅炉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林格曼黑度<1级)。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源主要存在于:①装置区无组织挥发,包括各管道、容器、阀门等跑冒滴漏部分;②吹出卤水挥发废气;③硫磺上料废气。 经AERSCREEN模型进行预测,各污染物无组织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其中Br2参照Cl2、HBr参照HCl执行,硫酸雾0.3mg/m3、氯气0.1mg/m3、氯化氢0.05mg/m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2、废水 本项目厂内采用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提溴后吹出卤水、SO2水洗废水、碱吸收装置排水、精制盐生产线闪蒸母液、软水系统排水、锅炉定期排水和生活污水。提溴后吹出卤水加碱中和、碱吸收装置排水、软水系统排水、锅炉定期排水排入饱和卤库制盐;SO2水洗废水排至废稀酸池回用;精制盐生产线闪蒸母液排至专用卤库暂存晾晒后用于未饱和卤水调质;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专业部门定期清运,均不外排。提溴后卤水氯化物含量较提溴前略有增加,氯离子含量约为390mg/L左右,提溴后的卤水pH值范围在3.1~3.3左右,提溴后卤水加碱中和后(中和至pH值范围在5~6左右)进入饱和卤库制盐,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两部分。一般固废包括过滤渣泥、废过滤网、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废硫磺上料收集粉尘、废布袋、硫磺包装袋、硫磺不燃物、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一般固废:过滤渣泥卤库堤坝堆存,废过滤网收集后外卖,****树脂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在厂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本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理,不外排。 4、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有风机、泵类等,噪声源强在75~100dB(A)之间。本项目拟选用超低噪声、运行振动小的设备,风机和各种泵在基础上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风机进出管路采用柔性连接,在厂区总体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及其绿化。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