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沙田医院扩建工程及配套医疗设备更新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沙田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答疑一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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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公告性质
****扩建工程及配套医疗设备更**信息化建设项目-****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扩建工程及配套医疗设备更**信息化建设项目-****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A01-124********9028823-****0728-064504-7
其他
公告内容

问:1.关于社保问题 招标文件P42-4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件一工程设计(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注:7.其他:上述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近半年(不含投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文件指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其他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应体现出岗位人员本人;****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均予认可)。” 请问: 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一、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事业单位身份,实****事业单位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故我司为高校下属设计单位,若拟派的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或其他专业负责人注册在本投标单位,且符合“2.因事业单****事业单位身份,实****事业单位下属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情况,****事业单位出具并盖章的在我单位工作的证明文件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其为事业编制人员并在投标人单位工作,****事业单位缴纳,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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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答疑公告
(澄清公告)沙田医院扩建工程及配套医疗设备更新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沙田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答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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