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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8-06
| 项目名称 | **县安里镇(高槐村、刘卓村)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安里镇高槐村、刘卓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144.8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韩黎勇 |
| 联系人 | 孙振国 | 联系电话 | 136****7573 |
| 项目投资(万元) | 497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高槐村加铺沥青路面16144.86平方米;刘卓村**盖板排水渠6534.82米,铺设DN800双壁波纹排水管52.4米,并配套建设蒸发池一座。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配料、冲洗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机械冲洗水或循环利用;砂浆和石灰浆等废液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项目施工期废水基本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承诺:**** 韩黎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韩黎勇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