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市**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招标代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 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区2025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招标代理
(二)项目类别:水利工程
(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总共五个项目,分为**市**区灵马镇义龙村雷包屯供水保障工程,招标控制价505337.32元;**市**区府城镇那化村2、3、4队供水保障工程,招标控制价394415.37元,**市**区马头镇敬三村那录屯供水保障工程,招标控制价89122.18元,**市**区**镇伊岭村三乐屯片区供水保障工程,招标控制价99874.65元,**市**区锣圩镇群兴17队供水保障工程,招标控制价151468.21元。
(四)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价:根据《**壮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标准计算,工程招标类中标金额≤100万按1%计,100-500万按0.7%计,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1+(124.02-100)×0.7%=1.17万元,根据南武政办[2021]21号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应下浮20%,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上限应为1.17*(1-20%)=0.936万元。
二. 报价要求
(二)报名材料格式自拟,包括:
1.报名表(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法人委托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3.报名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4.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5.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6.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7.拟投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8.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9.报名单位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需提供截图等证明,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
三. 报名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一)报名材料报送方式:将盖章纸质版原件密封好加盖骑缝章送至 **市**区**镇农坛路1****水利局三楼304室),不接受邮递方式报送材料。
(二)报名材料递交时间为**时间2025年8月8日11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12时00分,其他时间不接收材料。
附件:1.报名表
2.评分办法
说明:
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评分办法),符合报名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报名单位为中标单位。若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则报价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如报价得分相同则以不记名投票方式选择。
2.投标人报价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且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报价过低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3.评审结束后,届时将中标结果在我单位公告栏进行公示。
采购人:****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