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谷里镇北佐河前北佐村段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

审批
山东-泰安-新泰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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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8-06

项目名称 **市谷里镇北佐河前北佐村段灾毁水毁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市谷里镇前北佐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28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大波
联系人 张萌 联系电话 156****2665
项目投资(万元) 1039 环保投资(万元) 18.5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2-29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河槽整治1.37千米,岸坡护砌 1.948千米,**拦砂坎1座,维修拦砂坎1座,**石拱桥1座,维修石拱桥1座,硬化防汛道路1条,改造乡村道路3条。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粪便和餐饮污水采取粪池收集措施后通过定期掏运排放至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车辆、机械冲洗废水采取设置隔油沉淀池措施后通过不排放排放至不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点设置应尽量远离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采取避让措施。 土方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空气污染,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 文明行驶;保持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路面清洁;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 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在晴朗多风天气,装载土料时,应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运送散装水泥车辆的储罐应保持良好的密封 状态,运送袋装水泥必须覆盖封闭;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可能减少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等敏感区域。
承诺:**** 王大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大波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