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朝日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锅炉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黄岛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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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生物质颗粒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办事处别家村西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至 2025年08月1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西****办事处别家村西,依托自有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项目拟拆除现有1台6t/h生物质颗粒蒸汽锅炉,改扩建为1台10t/h生物质颗粒蒸汽锅炉,主要生产设备与设施包括生物质颗粒锅炉(10t/h)1台、软水制备系统1套、鼓风机1台、给水泵1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生物质成型颗粒1334吨/年、尿素4.57吨/年,建成后为现有项目供热。项目总投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公司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P1排放锅炉燃烧废气SO2、NOx、颗粒物、烟气林格曼黑度(级)、汞及其化合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实测的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折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5中燃煤锅炉、其他燃料锅炉基准氧含量要求为9%。)。氨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放浓度参考执行《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限值要求。厂界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除尘器布袋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危险废物,废包装材料 、炉渣 、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现有的20m2一般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6723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市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三楼
邮政编码: 2664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